《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研究报告(2024年度)》由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研制。
本报告根据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学术系列期刊转载的学术论文数据,对中国人文社科期刊和教学科研机构进行了统计分析,形成如下转载指数表:
●期刊按系统:从转载量、转载率和综合指数三个维度,对我国高等院校、社科院(联)、党政干部院校三大系统主办的学报、综合性期刊分别统计分析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
●期刊按学科:从转载量、转载率和综合指数三个维度,按学科分别统计分析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
●教学科研机构按系统:根据论文作者所属单位,从转载量和综合指数两个维度,对我国高等院校、社科院(联)、党政干部院校三大系统内各教学科研机构分别统计分析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
●高等院校及其所属机构按学科:根据论文作者所属机构,从转载量和综合指数两个维度,按学科分别统计分析高校及其所属机构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
(一)数据样本:2024年度复印报刊资料学术系列期刊转载论文
复印报刊资料有近100种学术系列期刊,每年从国内公开出版的近4000种期刊(含集刊)和报纸上搜集、精选、转载人文社科学术论文,并按学科门类进行专题化编辑出版。复印报刊资料基本覆盖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所有一级学科,内容涉及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公安学、纪检监察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学科领域,对于一些交叉性较强的学科、冷门绝学和新兴学科,也设置了相应期刊或栏目。
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采用了自主研制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详见zlzx.ruc.edu.cn),该体系遴选出能真实反映学术论文质量水平的4个同行评议核心指标,即学术创新程度、论证完备程度、社会价值、难易程度,作为复印报刊资料评文和选文的标准。
(二)指标说明
1.转载指数的有效数据
2024年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有3个方面的有效数据:
(1)转载量:被复印报刊资料学术系列期刊全文转载的论文篇数(注:不包含转载的非学术文章);
(2)发文数:原发刊的刊发论文篇数;
(3)论文分数:每篇被转载论文依照“指标体系”评出的量化得分。针对不同评委在按照“指标体系”对论文进行评分过程中容易出现“松紧程度不一”的情况,通过“数据修正公式”,将同一评委对同一篇论文的打分,除以该论文平均值并乘以修正系数,以减少这一因素对评分结果的影响。
第i篇论文得分=,其中Wij为第j个指标在第i篇论文所在学科下的权重,aij为第i篇论文在第j个指标上的得分。
2.转载指数的基本指标
根据以上3个方面的数据,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形成了3个基本指标:转载量、转载率和篇均分。
(1)转载量主要反映了期刊或作者机构被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绝对量情况。
(2)转载率主要反映了期刊优质学术论文的占比情况,即该期刊被复印报刊资料2024年度全文转载的篇数/该刊当年总发文数。
(3)篇均分是指某期刊或作者机构被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的平均得分。
3.综合指数的计算公式
综合指数既反映了期刊或作者机构全文转载的数量情况,又反映了期刊或作者机构论文转载的质量情况,是对转载量、转载率、篇均分三项指标的加权求和。
(1)期刊综合指数=0.4×转载量归一值+0.3×转载率归一值+0.3×篇均分归一值;
(2)机构综合指数=0.6×转载量归一值+0.4×篇均分归一值。
由于转载量、转载率和篇均分三个指标的“量纲不同”,因此需要进行归一化处理后才能加权求和。某指标得分归一值=该指标得分值/该类数据中该指标的最大值。
(三)统计规则
1.剔除会议消息、报道、花絮、补白等明显的非学术性文章。
2.严格按中宣部传媒监管局批准的正式刊号逐一统计。对于一号多版的期刊,转载量、发文数一律合并计算;对同一家学报有多个刊号、多个版的情况,分别统计其转载数据和评价数据,如《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的哲学社会科学版和教育科学版等。
3.复印报刊资料不转载“增刊”论文和外文发表的文章,故“增刊”论文和外文文章(译文除外)不纳入统计范围。
4.被复印报刊资料重复转载的论文,在各学科统计数据时取论文最高得分,转载量不重复计算。
5.在期刊转载指数统计中:
(1)被转载的一组笔谈中,单篇满6000字计为1篇,单篇均不满6000字则总共算1篇。
(2)对于内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纳入期刊转载指数统计中,集刊转载论文纳入统计。
(3)因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刊转载论文,一般比原发报刊出版延迟3个月,如复印报刊资料2024年1月转载的绝大部分论文约为原发报刊2023年10月刊发的论文,因此,“该刊当年总发文数”指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每期发文数之和。
(4)若在同一种期刊上,论文被拆分为两篇及以上在不同刊期上发表时,转载量按复印报刊资料的实际转载量统计。
(四)补充说明
1.转载指数中,只统计被转载3篇及以上的期刊和机构进入各类转载指数表。
2.当期刊转载量相同时,按发文数从小到大赋予序号(当转载量和发文数都相同时,按音序赋予序号);当期刊转载指数表的末尾出现转载量相同且不能全部进入时,删掉年度发文数量相对较大的期刊;当期刊的转载率、综合指数完全相同时,按音序赋予序号;机构的转载量、综合指数得分完全相同时,按音序赋予序号。
3.集刊统一用“*”标识。
我们发布的人文社科转载指数研究报告虽然是基于同行评议打分和客观数据统计,但也只能从某些角度反映出学术期刊和教学科研机构的基本发展态势,尚有许多方面有待在今后的深入研究中继续补充完善。希望同行、专家对我们的探索和研究进行指导、帮助、批评、指正,共同为促进我国人文社科学术成果评价向科学化、规范化、应用化方向发展做出贡献。